房子婚后買的離婚怎么分

    來源:樓盤網時間:2023-08-15 22:13:56

    婚后買房離婚房子的分割:

    1、雙方可以約定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沒有約定的,如果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資料圖】

    婚后買房子離婚怎么算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在一般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婚后購買房子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離婚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1、雙方協商原則。

    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原則。

    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 -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為, 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因此,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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