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公攤面積的標準不固定。公攤面積國家并無固定的標準,也無明確的比例,只由開發商按照自己需求來設定比例,像大堂、走廊、電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值班警衛室、每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等都可被作為公攤面積,因此國家很難取消。
2、取消政策工程量大。在取消之前,要很多輔助政策,只有這些輔助政策到位后才會實施,而這個工程量大,需要好幾年才能落實完成。而且取消公攤面積政策對國內的房地產開發商會有影響,因為我國房地產開發商量很多,牽扯到日常生活,實行起來會遇到許多的阻力。
3、國家支持公攤面積,有利于商品房小區的整體規劃,可以進一步地完善小區居住生活的功能,從而達到美化優化環境的目的,盡量把小區建成適宜人們居住的小區,可以有效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同時,步梯,電梯以及走道等公共建筑面積是高樓大廈必不可少,應該是每個購房戶附屬的建筑面積。
從利的方面來看,公攤面積是為了保證整個樓宇或者小區的正常運行和管理而必須設置的部分。它可以提供我們日常生活所需的一些基礎設施和服務,比如電梯、樓梯、變電、通信、安保等。這些都是我們居住品質和安全性的保障。
從弊的方面來看,公攤面積會占用我們購買房子時所付出的一部分錢。也就是說,我們買了100平方米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都能夠自己使用。而且,我們還要按照自己所占有的公攤比例來承擔相應的物業費用和維修基金等費用,這些都會增加我們買房和持有房子的成本。
因此,在買房的時候,我們要注意了解公攤面積的情況,不要盲目相信開發商或者中介的宣傳,要仔細閱讀購房合同和圖紙,核對公攤面積的計算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避免被坑。同時,我們也要理性看待公攤面積的存在,不要一味追求低公攤或者無公攤,要考慮自己的實際需求和預算,選擇適合自己的房子。
購房者可以參照相關規定,在補充協議中列明的分攤范圍,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部分堅決要求予以刪除。或者在補充協議中明確所購房屋的實際使用率,當開發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約定的標準時,購房者即可以選擇退房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并且,我們發現在房產證中,標注的房屋面積里面其實也是算上了需要承擔的公攤面積的。既然是屬于公共面積部分,那自然就不會單獨屬于某一戶人所有,在使用上面所有的業主都是享有共同使用權的,不允許任何一戶業主私自占有公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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