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是按房產證面積還是實際面積|天天看熱訊

    來源:樓盤網時間:2023-06-28 10:46:30

    房屋拆遷是按房產證面積,而不是按實地面積。因為房屋的建筑面積是以房地產權登記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沒有房地產權證的,根據相關批準文件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不動產物權的變更、設立、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而發生效力。需要注意的是,拆遷房屋屬于不動產的變更,面積以登記為準。若有超出登記面積的部分,按照建安成本補償。還有些建筑能夠拿出合法手續的,被視為合法建筑,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產權補償。


    (資料圖片)

    另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4條第2款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房屋拆遷的程序是什么?

    1、頒發拆遷許可證

    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表明取得了房屋拆遷的資格,是實施房屋拆遷的前提和基礎。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稱為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遷人。

    (1)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

    單位和個人(有例外)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準的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2)審批和核發拆遷許可證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人應當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實施房屋拆遷。

    (3)拆遷許可證的續期

    拆遷人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過審查符合條件的,可延長拆遷許可證的拆遷期限,最大延長期限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進行延期公告。

    2、發布拆遷公告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拆遷補償協商

    拆遷公告發布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入拆遷補償協商階段。分為兩種情況:

    (1)、一種情況是,通過協商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等事項,經過平等、自愿、合法的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另一種情況是,經過平等、自愿、合法的協商未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4、進行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5、拆遷實施階段

    分以下幾種情況: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時,雙方可按協議的約定自動履行各自的義務,拆遷人將拆遷補償款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將房屋內的物品搬走,將房屋騰空。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后,有一方不履行協議時,對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按補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同時,一方可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3)因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一方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了裁決申請,作出裁決后,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認可裁決的內容,那么,可按裁決的規定內容自動履行相關的義務。

    (4)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作出后,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一方或雙方不服,可在60日內向拆遷主管部門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作出后,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關鍵詞:

    圖文推薦

    熱門文字

    標簽

    精彩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