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合同丟了是要緊的。因為購房合同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房屋買賣關系的協議,是買賣雙方房屋交易的重要憑證,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如果購房合同丟失,可能會影響購房貸款、辦理房產證、房屋驗收等環節。因此,購房者應該盡快與開發商聯系,核實購房合同的實際情況,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影響。
1、簽合同前查看開發商五證。
(資料圖片)
為了避免自己買到的房子因為開發商手續不全,無法辦理產權證書,在簽合同之前,購房者應該先查看一下開發商的五證,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預售許可證》。
2、使用規范的房屋買賣合同。
首先,購房者在簽合同時,要看是否采用的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合同應當選擇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開發商自行擬定的合同。
3、查看土地性質。
由于土地性質的不同,房屋的產權年限也會不同,買房簽合同時一定看清土地性質是否是出讓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目前法律只規定了住宅到期自動續期,非住宅一般應是繳費續期。規劃用途也請注意,如果是商業、工業用地請多留心,因為這還關系到以后水電氣等費用的繳納價格。
4、確定交房日期。
如果購房者購買的是期房那個,簽合同的時候,要在合同內確認一下交房日期,近年來,開發商因為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的事經常發生,而延期交房會給著急入住的購房者帶來各種煩惱。因此,為了避免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5、看清違約條款。
大多數購房合同中很多違約條款都是針對購房者的,而對賣房者則約定不明確。如果購房者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一定要主動與對方協商,明確約定賣房者的責任條款。
違約條款包括售房方遲延交房、遲延辦理房產證的責任、交房不合標準的責任,責任約定要有具體的計算方式,便于發生糾紛后的問題解決。這樣即便將來一旦發生爭議,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
6、注意房屋質量問題和物業管理事項。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7、注意補充協議。
一般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比如將開發商答應給購房者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等約定都簽進補充協議中。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開發商賴賬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不能只是與開發商進行口頭約定,而應該將開發商所有的承諾都寫入合同里。
8、注意合同陷阱。
空白條款很容易讓他人鉆空子,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購房者一定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空白條款,有空白條款的,要用一道橫線或斜線劃上,表示此處無內容。不然等你簽完合同后,可能會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出幾個不利于自己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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