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房人向賣房人詳細的咨詢關于房屋價格、產權等方面的詳細情況,并且還要到房屋現場進行參觀了解,同時應該讓賣房人出示房產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2、買賣雙方協商好買房總價,核實清楚彼此的合法證件后,即可一起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必須對于房屋結構、價格、產權、交房時間、付款方式、產權辦理等方面進行詳細的約定,并且買房人還要支付一定的定金。
(資料圖)
3、買賣雙方攜帶證件材料一起到當地房管局去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接受相關的審查,工作人員會對雙方資格、證件材料進行查驗,審核通過以后,對于符合要求的房屋一般都會立刻幫忙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若房屋審核不通過,則會拒絕辦理。
4、買賣雙方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當地稅務局根據相關規定來繳納稅費。
5、買賣雙方申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成功以后,就會將交易材料轉交到當地的房產證發證部門,而買房人只要憑借著房屋所有權證的領取通知單就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到發證部門領取到屬于自己的新房產證。
6、買房人領取到新房產證以后,就需要將剩余的買房款全部打到賣房人賬戶上,并且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和賣房人辦理交房手續,將鑰匙拿到手。
1、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有無糾紛和隱患
產權清晰指房東即為房屋所有人,對此套房子有進行買賣的權利。如果房屋產權為多人共有,應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托書,在購買時應提供房產證給對方確認。
2、注意是否是違章建筑的房屋
違章建筑的房屋,是沒有買賣的資格的。因為違章建筑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對于違章建筑的房屋租賃合同也是視為無效的。
3、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房屋出租期間,房屋買賣,所有權發生了變化,但是對租賃關系不產生影響,已經存在的租賃合同對新房主繼續有約束力,新房主要繼續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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