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詢信息,實地看房
通過報紙、網絡等媒介消息源,與賣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實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談價格確定購房意向,同時要求賣方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比如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其他證件。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相關資料圖)
在商定價格、確定成交意向并在賣方提供房屋相應合法證件后,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協商溝通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如果買方需要貸款購房,在買賣雙方達成意向后,由貸款銀行指定評估公司對雙方將要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確認貸款額度,在雙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買賣雙方需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對貸款申請人信用審批后,會通知雙方完成產權變更,買方領取房屋產權所有證后,要在銀行的陪同下辦理他項權利證,他項權利證下發后,銀行將一次性向房主發放貸款。
4、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簽訂合同后,買賣雙方共同到房產交易中心提出申請,接受審查。相關部門會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5、交納相關稅費
二手房稅費的構成相對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他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手續
買賣雙方在完成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后,將交易材料交給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付清余款,完成交易
買方付清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水費、煤氣費、電費、供暖費、物業費、有線費用等)后交易完成。
1、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于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注明,但對于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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