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1、開發商沒有拿到土地使用證或者沒有繳清土地出讓金沒有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2、開發商已經破產或者被取消資質開發商破產,項目就會爛尾,如果找不到新的開發商接盤開發,房產證也很難下來。
3、項目仍然處于抵押狀態這種情況屬于在建工程抵押,一般沒什么問題,但如果開發商沒有及時還清抵押貸款,抵押就不能解除,購房者即使簽了合同也無法備案,不但貸款下不來,辦理房產證也不可能了。
4、項目竣工驗收未通過項目通過竣工驗收,表明項目達到了交房標準,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條件。
5、開發商未繳納契稅現在的新房契稅一般都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后統一上繳稅務機關,拿到完稅證明。實際上很多開發商都不會及時上繳契稅,比如收房時交契稅,兩年后再辦理房產證。打個時間差,免費使用這筆資金是常有的事。
6、商品房面積出現誤差,沒有完成“多退少補”商品房面積差基本上都會有,一般不會超出3%的紅線,但也需要補交或退回房款。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房屋終面積就無法確認,產權登記也辦不下來。
7、代辦流程出現問題如果代辦人員出現違規操作,房產證也有可能無法辦下來。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和質量,避免證書和文件不齊或者有不明確、不正規等現象。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必須與合同約定完全一致。
3、每個繳費、領取相關證明和文書的環節,都必須向有關部門索要正式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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