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房的流程
1、簽合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買賣雙方簽署合同簽《存量房買賣合同》《定金協議》,并收取定金,在簽署協議時需要注意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約時需要賣方產權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托書,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2、審核環節
買方需要做資質審核,確定有購房資格,賣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驗,以確保房屋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同時進行),10個工作日出結果。
3、網簽
網簽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強制要求。一旦網簽成功,同一套房源無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您也就無法再將房屋售予他人。當然一般資質審核和房屋核驗通過后當天就可以打網簽,買賣雙方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當地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4、交稅過戶
買賣雙方必須在簽約后30日內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稅局完成繳稅,買方契稅需在房管局繳納。繳稅即買賣雙方去地稅局交納房屋買賣所涉及的稅費,過戶即產權由A轉移的B的過程,過戶完成后,房屋的產權即發生轉移轉移到買方名下,交易完成。
二、賣房的注意細節
1、在賣房的時候,一般都需要繳納相關的費用,例如稅費、評估費、中介費等等,為了避免出現問題,一定要提前預估清楚相關的費用金額,并且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假如賣房人是委托中介賣房的話,那么應該和中介公司約定清楚委托方式和掛牌期限,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好是不要全權委托給中介公司。
通常情況下,賣房是需要先還清貸款的,但是也可以經過銀行允許,將貸款債務轉移給買受人。買房人貸款是在房屋上設定抵押,轉讓房屋需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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