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房跳單的買房人信譽受損,可能會進入房地產行業中介公司的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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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買房之前,買房人和中介簽訂過中介合同,買房跳單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房人違反《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規定,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1、“買房跳單”是指買受人或出賣人已經與中介或者中介公司簽署了預售確認書,中介公司已經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了提供*資源信息并促使買賣雙方見面洽談等促進交易的義務;但是買賣一方或雙方為了規避中介費,跳過中介私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
2、“買房跳單”行為的發生通常跟交易方認為中介費過高或交易雙方對中介提供的服務不滿,造成跳單的。在法律上,“跳單”行為屬于不誠信行為和違約行為,違約方要安裝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買房跳單行為屬于不誠信行為和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要看一下幾個方面:
1、中介是否積極履行居間服務
中介*主要的義務是向委托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媒介服務,故中介能否主張“跳單”違約的前提,要看是否已簽訂居間合同,中介是否提供房源信息,如果沒有盡到義務肯定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這種情況中介放要負責任。
2、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該中介提供的居間服務成交
這是衡量委托人是否“跳單”的關鍵,關鍵點在于中介的委托權限是**還是非**;要整合所有的關鍵信息,根據提供服務的先后順序確定是否存在跳單的行為發生,具體的安裝合同進行。
3、委托人是否故意存在逃避支付中介費
當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機會后,為了逃避中介費私下成交,委托方很可能構成“跳單”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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