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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東晚報訊(通訊員汪建民)“法官到家門口來開庭,讓我感受到原來法律不僅是威嚴的,還是有人情味的。”近日,麻城市法院東木法庭充分落實便民利民舉措,多元化解家事糾紛,得到了村民的熱情點贊。
2021年,余某某與李某某在分別離異之后經人介紹相識、相戀并登記結婚,2022年11月23日生育一女。之后,因性格不合、生活習慣差異等問題,二人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李某某經常實施家庭暴力,導致余某某心寒和畏懼,2023年7月20日余某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與李某某離婚,并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東木法庭法官助理楊歡在接收案件之后,迅速向承辦法官屈劍報告,法官對是否應當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進行了審查,鑒于李某某的家暴行為嚴重影響了余某某的身心健康,法院當即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為最大效果發揮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威懾力和減少當事人訴累,順利化解矛盾糾紛,以案說法警示教育村民知法守法,承辦法官決定在法院巡回審判點被告所在的某鎮村委會巡回審理該案。
7月26日下午,庭審前,法官邀請村委會婦女主任羅某某以及家事調解員丁某共同參與調解工作,并在雙方家人、村委會的共同見證下向李某某現場宣讀人身安全保護令,責令其不得進行相關禁止性行為。
調解期間,雙方家人矛盾尖銳,對立情緒嚴重,承辦法官、村委會婦女主任、家事調解員積極開展疏導工作,通過“背靠背”“面對面”“逐個擊破”相結合的調解方法,圍繞雙方爭議焦點,從有利于嬰幼兒撫育和雙方今后幸福生活出發對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巧打感情牌,精算成本賬,最終雙方被法官的誠心誠意打動,雙方均同意讓步,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李某某現場書寫保證書并得到了余某某的諒解,余某某當庭表示給予李某某觀察期,待李某某改正不良惡習后向法院申請撤訴。
庭審結束后,法官“趁熱打鐵”,現場對該案涉及的法律知識向在場的村民進行釋法,并結合婦女兒童權益保護、鄰里糾紛、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特別是人身保護令和家庭教育促進令的實行等熱點問題普法講法,引導群眾增強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樹立文明鄉風。
(責編:汪澤滋)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