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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前,我在一個聚合平臺上打車,下車后發現手機落在車上了。后來在警方的幫助下,我找回了自己的手機。如果司機能誠實守信,及時歸還我落在他車上的手機,也不會發生后來警方介入的事。等網約車司機將我的手機還給我后,發現手機后殼裂了幾道縫,此事后來向負責承運的網約車公司索賠遭到拒絕,向這個聚合平臺投訴,對方讓找具體承運的網約車公司。我現在就想知道,像我這樣的這事,究竟誰是責任主體?”6月14日,家住銀川市西夏區的市民孫女士向本報新聞熱線咨詢關于乘坐網約車發生財物損壞后究竟該向誰追責的問題,尋求幫助。
記者了解到,隨著網約車市場的發展,2018年前后,涌現出了專門為網約車平臺運力公司提供信息撮合服務的“聚合平臺”,就是通過匯聚多家網約車平臺的方式,向有打車需求的用戶提供“一鍵全網叫車”的服務,為網約車平臺引流。據了解,目前在銀川網約車市場,以高德、美團、百度等為代表的聚合平臺,憑借平臺與流量的優勢,為乘客和網約車平臺(運力公司)提供信息居間撮合服務,不僅幫助中小網約車平臺快速獲得客戶和訂單,還大大降低了網約車獲客成本,提高司機收入。
但是,由于網約車聚合平臺與網約車司機之間隔著網約車平臺一層管理關系,管理難度有所增加,時常會出現類似市民孫女士發生事情后投訴無門的窘境。
就這個問題,6月14日,記者采訪了銀川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由于網約車聚合平臺是一種新興的打車模式,銀川市目前還沒有出臺關于聚合平臺準確定性及發生承運事故后的責任劃分相關細則;聚合平臺本身不直接從事承運服務,而是提供交易撮合,根據《銀川市網絡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承擔承運人主體責任,對提供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加強管理,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和駕駛員合法權益,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自身承擔的管理服務責任。
而4月12日下發的《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車規范經營管理的通知》明確:“各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切實承擔起依法合規經營的主體責任,不得接入不合規網約車和駕駛員,不得向未取得相關資質的車輛和人員派單。”“網約車聚合平臺應嚴格遵照法律法規要求對擬接入的網約車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和背景核查。”
今年4月26日,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聚合平臺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俗稱“網約車聚合平臺”)。事實上也是對網約車聚合平臺和網約車平臺的經營行為和主體責任的明確劃分。
記者了解到,今年6月1日,山東煙臺出臺的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在國內首次明確聚合平臺本質上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務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網約車平臺才是承運服務的主體。如何厘清權利和責任的邊界,對于促進銀川網約車市場的良性發展意義重大。(記者 李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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