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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消息,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經研究決定對2023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中發現的15名違紀違規考生作出處理。
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6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經提醒仍不停止答題的7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故意損壞試卷的1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的1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記者 裴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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