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要聞】隆德8名電詐 “遞刀人” 獲刑

    來源:新消息報時間:2023-05-16 13:05:56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固原市隆德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兩起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案件,8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分別獲刑。

    2022年2月份,被告人劉某通過QQ群認識了昵稱為“阿豪”的人,后劉某按照阿豪指導通過VPN(虛擬專用網絡)利用外國網站下載安裝“飛機”聊天軟件供二人交流使用。二人約定由阿豪提供在58同城求職者的信息,劉某冒充58同城客服給求職人員打電話誘導對方添加阿豪指定微信號進行“電詐引流”犯罪活動,每添加成功一人,阿豪支付劉某62元至70元的報酬。后劉某通過網絡認識了被告人蘇某某,兩人合作實施“電詐引流”犯罪行為,約定添加微信成功后由劉某每單支付蘇某某均價55元的報酬。劉某負責從阿豪處獲得求職者信息及需要添加的微信號以及“話術”等,并負責確認微信是否添加成功,蘇某某負責通過QQ群打廣告等形式招攬下線并組織撥打電話。自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劉某、蘇某某組織童某某、楊某某,楊某某再組織關某某等人利用“話術”冒充58同城等客服人員給在58同城求職者打電話,以高薪等優越條件引誘對方添加犯罪分子的微信號,后犯罪分子以刷單返利、投資理財等方式進行電信詐騙。現已查明有10名求職者被騙共計130萬余元。被告人劉某從中非法獲利9萬余元,被告人蘇某某非法獲利10萬余元,被告人童某某非法獲利7萬余元,被告人楊某某非法獲利1萬余元等。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蘇某某以非法營利為目的,組織童某、楊某某等人以撥打電話的方式引誘被害人添加詐騙分子的微信號,為他人實施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提供幫助,致使10名受害人被騙取共計130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應當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分別判處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法官介紹,本案中的大部分被告人年齡20歲左右,因輕信他人和經不住金錢誘惑,成為電信詐騙“遞刀人”,身陷囹圄才悔不當初。法官在此提醒大家,不要相信“高收益撥打客服電話”“出租出借銀行卡”等所謂的工作和兼職,警惕落入違法犯罪陷阱。(王若英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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