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經過4次調解,歷時近兩個月,一起涉及1100余戶業主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系列案在銀川市西夏區法院圓滿調解成功。用辦案法官田麗麗的話說:“這是一起很典型的示范性裁判的案例,對減少群眾訴累、優化辦案流程、釋法普法宣傳,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為了群眾省心,我們再調一次”
事情要從今年2月上旬說起,西夏區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批業主起訴某房地產開發企業,主張逾期交房違約金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系列案。在訴訟過程中,辦案法官先后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3次調解,但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均未調解成功,案件進入庭審環節。
經過開庭審理及庭后質證,辦案法官田麗麗了解到該案涉及逾期交房業主1100余戶,人數多、分歧大,考慮到本案涉及群體性糾紛,需要分析審理情況及爭議焦點,適時做出決策。研究案情后,經過溝通,田麗麗了解到大部分業主有調解的意愿,同時還有部分業主提出以逾期交房違約金抵頂物業費等建議,有助于雙方化解糾紛。
(資料圖片)
隨后,田麗麗與西夏區法院黨組成員、經驗豐富的老法官王建文組成“師徒二人組”,準備第四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說理釋法理順心氣
師徒分工“對癥下藥”
4月14日,王建文與田麗麗邀請涉案業主代表及代理律師、房地產開發企業高管及代理律師,還請來西夏區物業辦主任、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高管等共同參與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師徒二人明確分工:王建文以往年所辦案例入手,先從保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的角度向雙方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講故事、拉家常。聽著這位年近六旬、在司法戰線上兢兢業業工作39年的老法官苦口婆心、語重心長的實在話,雙方當事人的火氣滅了、脾氣小了、心氣順了。
接著,田麗麗向雙方當事人詳細介紹了案件事實、法律規定以及類似案件判決的情況,從法理角度釋法說理。“調解要根據不同當事人的心理來說,比如在與業主代表進行調解時,我主要是從打官司帶來的成本分析上來說明,講清楚訴訟要搭時間、耗精力,還有經濟花費等情況,說明利害關系,讓業主能了解真實全面的訴訟要求。在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調解時,我重點要說明企業誠信經營、打造品牌、維護聲譽的重要性,讓企業意識到不能失信于業主。”
好似醫術高明的大夫,王建文、田麗麗分門別類地“對癥下藥”,收到了“藥到病除”的效果,業主和開發企業的分歧從憤怒無序的爭吵漸漸回歸到理性平等的談判,同時,被邀請參加調解的西夏區物業辦主任也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物業服務企業說明了和諧小區的共建共治共享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最終,通過王建文、田麗麗耐心細致的調解,各方當事人積極地溝通,終于達成一致意見,房地產開發企業當庭向業主支付了違約金,物業公司也尊重業主意見,同意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結算抵頂物業費,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更重要的是,未起訴立案的業主,也可根據本次確定的調解方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訴前調解,維護合法權益。這是我們這次成功調解的重要意義——以標準統一的示范性裁判引領更多同一類型案件的調解和裁判,通過訴中案件的調解,起到示范裁判作用,推動涉眾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階段,降低人民群眾的訴訟成本、時間成本,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田麗麗這樣說。(記者袁洋文/圖)
王建文和田麗麗調解群眾糾紛。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