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因為暖氣管道漏水,家住銀川市西夏區的王先生與樓上鄰居小李起了糾紛,之后一紙訴狀遞到了西夏區法院。在法官的調解下,3月24日,小李現場支付王先生5000元賠償款,兩名當事人握手言和。
原來,今年春節前,小李家的暖氣管道突然爆裂,污水順著管道流到了樓下王先生家。當時已經是晚上九十點,王先生家的客廳和陽臺突然成了“水簾洞”,王先生和老伴、兒子忙不迭地拿桶和盆接污水,最終還是沒能阻止污水橫流,墻壁、沙發、衣物、行李箱等均被浸泡,而且由于陽臺上水勢過大,陽臺雙層玻璃的縫隙也滲了水。
事情發生后,小李去王先生家查看了幾次,雙方就維修和賠償事宜始終未能達成一致,王先生干脆起訴到了西夏區法院。收到訴狀后,西夏區法院先委派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小李表示愿意以賠償代替維修,但就賠償金額雙方依舊未能達成一致,王先生隨后正式申請立案。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法官在與小李溝通過程中,看出小李有積極的賠償意向,只是對王先生主張的財產損失金額不認可。而王先生認為自己除了直接的財產損失外,還因此事造成了誤工等損失。在開庭前,法官再次調解,向王先生釋明了誤工費等不屬于直接損失,同時向雙方說明房屋尚未維修,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相關損失的確定可能需要第三方評估,既勞民傷財也不利于鄰里和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王先生和小李均同意賠款5000元結案。
法官提醒:樓上漏水的原因多種多樣,發生此類情況,應嘗試先溝通,確定漏水原因,以便確定責任歸屬。在發現漏水后,要及時進行證據固定,可以對漏水部位和損失情況進行拍照、錄像,并留存相關維修單據。(記者 王若英)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