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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汽車9月15日報道近日,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深化車檢制度改革。
從10月1日起,我國將進一步放寬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并針對群眾反映的車檢效率低、服務差等問題,推出了多項車檢制度改革新措施。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推進網上預約車檢,積極推行互聯網、手機APP等“點對點”車檢預約服務,群眾可以在交管“12123”APP網上預約車檢地點和時間,方便群眾“隨到隨檢”。
全面推進貨車年審跨省通辦,貨車車主可通過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系統、道路運政一網通辦微信小程序,在全國范圍內辦理道路運輸證年審。
優化車檢服務流程,推行車檢“交鑰匙”便捷辦服務,優化服務流程,由檢驗機構工作人員一次性負責辦結,提供高效快捷服務。
規范窗口服務標準,推進車檢服務大廳、服務窗口、檢測流程標準化,以標準促規范,以服務提品質,全面提升車檢服務水平。
此外,《意見》還提到,將強化檢驗監督管理。規范檢驗機構收費行為,加強檢驗機構收費行為監管,實行一次收費,嚴禁違規收費和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行為。
嚴格違規檢驗責任追究,加強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依法嚴厲查處替檢代檢、只收費不檢車、不執行國家標準檢驗等違法違規行為。
嚴禁檢驗機構與非法中介人員內外勾結招攬客源、違規檢驗,對檢驗機構有關人員與非法中介內外勾結違規檢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圖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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