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廈門銀行發布《關于董事窗口期違規增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表示,該行個別董事于8月2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該行股票1萬股,增持價格為人民幣5.50元/股。本次股票增持后,該董事持有該行股票 3.1萬股,占廈門銀行總股本的比例為0.0012%。
廈門銀行表示,上述增持該行股票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 年修訂)》第十二條中關于上市公司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構成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
廈門銀行指出,上述增持行為發生在該行穩定股價方案實施期限內,且該行已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業績快報公告》,并非該董事主觀故意違規增持,也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廈門銀行強調,該董事對本次違規增持股票行為進行了反思,就本次違規行為給該行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今后將加強自身對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并嚴格遵守,防止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廈門銀行同時表示,該行將以此為戒,要求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審慎操作,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記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