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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寧夏公安廳、財政廳聯合制定出臺《自治區群眾舉報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嚴厲打擊、嚴密防范邪教違法犯罪活動。舉報人最高可獲獎勵5萬元,《辦法》自25日開始施行。
《辦法》共6章19條,重點圍繞清理邪教反宣品、打擊邪教網上網下反宣活動等典型工作,采取詳細列舉舉報內容的方式,引導群眾有針對性地舉報。根據邪教違法活動的現實危害情況和舉報人貢獻大小,針對不同的舉報行為,分別予以200元至5萬元的資金獎勵。為公安機關公開懸賞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線索和幫助的,依照懸賞公告給予獎勵的同時,再依據本《辦法》給予獎勵。同時符合多項獎勵情形的以最高標準進行獎勵,多人共同舉報則平均分配或按貢獻大小、時間順序分配獎金。
《辦法》還規定,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身份信息,并對泄露舉報人身份的行為依法加大追究問責力度。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偽造舉報材料騙取或者冒領舉報資金的,相關部門也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舉報人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通過信件郵寄向公安機關舉報,到公安機關或當面向民警舉報,還可通過公安機關公布的電子郵箱、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方式舉報。(記者吳彩華實習生李佳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