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最資訊丨快處快賠亦需快撤 人為致堵或挨罰

    來源:寧夏法治報時間:2022-07-05 05:53:34

    6月29日,銀川市賀蘭山路平湖巷口發生一起追尾事故,兩名駕駛員站在路上打電話。


    (相關資料圖)

    2009年11月以來,寧夏公安交管部門建立的“快處快賠”機制,極大提高了城市道路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效率,方便了各方當事人的保險定損和理賠。然而在輕微事故發生后,駕駛員自行快處、快撤以保道路通暢的意識不強,需要采取措施加以督促。

    輕微事故時常導致交通擁堵

    6月27日7時30分許,銀川市滿城南街與黃河路路口,兩輛小汽車發生輕微追尾,但雙方并未及時處理并撤離。時值早高峰時段,4條行車道原本順暢的行車秩序被打亂,事故所在車道的后方車輛不得不壓著白色實線向相鄰的兩條車道變道。一旁的左轉專用道上,一輛變道后的小汽車猶豫片刻后向南方直行而去;另一旁的直行車道上,被變道車輛所阻礙的后方駕駛員紛紛按起了喇叭。人為制造的擁堵一直持續了10多分鐘,直到警保聯動查勘員到達現場處置后方才結束。“因為這起事故造成的擁堵,孩子周一上學遲到5分鐘,被老師批評。”當日送孩子上學經過該路口的王女士告訴記者。

    6月29日18時45分許,銀川市賀蘭山路平湖巷口由西向東方向,兩輛越野車發生追尾。兩名駕駛員既沒有快速撤離現場,也沒有在后方擺放三角警示牌,而是站在行車道上打著電話,等待著警保聯動查勘員。

    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遇到輕微交通事故,基本事實清楚,責任沒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對現場拍照或錄視頻固定證據,然后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避免“人為制造”交通擁堵。事故各方當事人協商時,應當在路外進行,防止發生二次事故造成人身傷害。

    規定“先撤離現場再協商”已有13年

    據介紹,我區2009年11月施行《自治區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辦法(試行)》,首次將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界定為“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發生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對于機動車僅車身前后保險杠、車燈、引擎蓋、門窗等外表件損壞,單車損失2000元以下的可以適用快處快賠程序辦理。2013年10月,我區新修訂了上述理賠辦法,規定輕微事故單車損失提高至1萬元以下,且不再限定車損部位。“無論是2009年試行的舊辦法,還是2013年施行的新辦法,對于事故各方當事人‘先撤離現場再協商’的要求都是一脈相承的。然而在實際執行中,能夠主動撤離的并不多。”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采訪中記者注意到,受訪駕駛員大都表示知道“快處快賠”,但對于快速處理的具體操作程序普遍不熟悉。“沒遇到事故時沒有主動學習快速處理操作流程的意識,一旦遇到事故往往束手無策,把車留在原地等待交警和保險查勘員是最常見的選擇。”已有15年駕齡的銀川市民郭先生說。還有眾多駕駛員仍秉持固有觀念,認為“發生事故后應當保護好現場,方便交警定責和保險公司定損。”其實,這只適用于嚴重的交通安全事故。

    要善用“交管12123”App

    實際上,輕微交通事故自行快速處理并不難。雙方駕駛員可先從不同角度拍照事故現場固定證據,然后下載使用“交管12123”App,在首頁點擊“事故快處”選項,按照指導上傳全部照片、填寫信息,即相當于將證據提交給了警保聯動平臺等待理賠。之后雙方完全可以放心將車撤離現場或在路邊協商,快處快賠機制涵蓋了交管部門和保險公司從事故報送、責任認定,再到保險定損賠付等各個環節,不僅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也保障了道路暢通和安全。

    “在個別輕微交通事故中,駕駛員保護事故現場的意識值得肯定。對明確規定的酒駕、無證駕駛、肇事逃逸等11類不適于快速處理程序的情形,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同時向承保保險公司報案。”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踐中,城市道路上發生的絕大部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都可以適用‘快處快賠’。對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當事人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記者陳世偉文/圖)

    關鍵詞: 道路交通事故 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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