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危險駕駛罪獲刑罰

    來源:新消息報時間:2022-02-17 10:35:08

    永寧縣男子馬某某,酒后持C1駕照駕駛半掛貨車發生事故。近日,經永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永寧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馬某某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021年7月2日7時許,馬某某醉酒后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從銀川市金鳳區某停車場出發,途經南繞城高速公路,行駛至永寧縣望遠鎮某蔬菜基地番茄種植區丁字路口處右轉彎時,與番茄種植地路西南側彩鋼房及圍欄內樹木和設施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及番茄種植地設施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馬某某駕車逃離現場到蔬菜基地倉庫,番茄種植地工作人員向馬某某索賠未果遂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后,馬某某為逃避檢查,向民警謊報了其雇用司機的姓名,在接受酒精呼吸檢測和抽血檢查及詢問時均使用雇用司機的姓名及駕駛證。此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后,馬某某主動坦白情況。經認定,馬某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馬某某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記者張艷麗)

    關鍵詞: 番茄種植 蔬菜基地 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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