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文靜)1月25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鄭州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行動方案》,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確保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穩步推進。《方案》提出,到2022年2月底,建立“兩高”項目清單,嚴格分類處置,初步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勢頭。2023年,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堅持壓實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管,形成長效機制。
嚴格準入條件 實施臺賬管理
“兩高”項目范圍,包括兩類:國家設定的煤電、石化、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非金屬礦物制品)、有色等8個行業年綜合能耗(等價值)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項目;省級設定的22個細分行業高耗能高排放環節年綜合能耗(等價值)1萬~5萬噸標準煤的項目。項目范圍根據國家、省規定和我市實際適時調整。
按照《方案》,各開發區、區縣(市)要甄別“兩高”項目,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正常推進,不符合的堅決叫停。對擬納入規劃的項目要深入論證,充分考慮本轄區資源環境承載力,嚴守生態紅線,要符合國家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產業布局,本轄區能耗“雙控”、環境質量改善等要求。加強涉“兩高”項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管理,依法開展規劃環評,強化規劃約束,避免“兩高”項目盲目實施。
同時,開展“兩高”項目拉網式排查,建立在建和擬建(含新建、改建、擴建,不包括未增加產能的節能環保改造、安全設施改造、產品質量提升改造等技術改造)項目清單,不在清單內的“兩高”項目,不得繼續實施。根據“兩高”項目范圍、能耗“雙控”和環境質量改善以及高質量發展需要,對清單實行動態調整,調整情況及時報市發展改革委。
嚴格分類處置 優存量控增量
2022年2月底前,對存量“兩高”項目節能審查和環評等進行檢查復核,對違反產業政策、違規審批和建設的,堅決從嚴查處;已投入生產、使用的,依法依規責令停止生產和使用,限期進行節能降耗提標改造。通過改造達到當前行業能耗先進值、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的,在確保本轄區完成能耗“雙控”、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等目標的前提下方可復產。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依法依規責令關閉。鼓勵引導投運的項目對標國內國際先進水平,開展節能診斷和清潔生產評價認證。組織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改造行動計劃,將存量“兩高”項目納入改造項目清單,做到應列盡列、能效應提盡提,推動綠色轉型發展。
對在建“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環評等審批情況逐一檢查復核。對未履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就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節能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改,整改至符合新建項目節能審查通過條件的方可復工。對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即擅自開工建設的,或環評文件未依法重新報批即擅自發生重大變動的,由生態環境部門責令立即停止建設,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對擬建“兩高”項目,必須深入論證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嚴格按程序決策,確保符合要求。擬建“兩高”項目應采用行業先進技術工藝、綠色節能技術裝備,單位產品能耗指標必須達到國內先進值。對未落實能耗“雙控”、環境質量改善等要求和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一律不予審批。
完善審批制度 強化市場調控
我市還要健全政策機制,完善審批制度,落實綠色電價,強化市場調控,加強能源計量統計,2022年3月底前將存量“兩高”項目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強化監督落實,將各開發區、區縣(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情況納入全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專項考核與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績效考核范圍。嚴查盲目實施“兩高”項目情況。建立常態化的督促、提醒和約談機制,對工作進展緩慢的地方督促提醒,對經督促提醒仍然進度滯后的地方進行約談。對措施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進行通報批評,提出問責建議,并報送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