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資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業泰達新材(430372.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安徽泰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1年11月19日召開,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議案》。
據悉,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8,625,000)股,(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以北京證券交易所審核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注冊的數量為準。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不進行老股轉讓。
本次發行底價為16.00元/股。最終發行價格由公司與主承銷商根據市場情況及監管要求確定。本次發行擬按照北京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的規定向不少于100名發行對象公開發行。同時,公司和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戰略配售,具體方案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規則制定。
同時,公司及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1,125,000股),包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在內,公司本次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8,625,000股(即不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所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7,500,000股)。
泰達新材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年產1.5萬噸偏苯三酸酐(二期)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若募集資金不能滿足項目資金需求,公司將通過自籌方式解決;若募集資金投入項目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用于主營業務或者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執行。公司已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部分金額,待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后,公司將按照募集資金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予以置換。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為3,169.22萬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為20.30%,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開資料顯示,泰達新材于2014年1月24日掛牌新三板,公司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是偏苯三酸酐、均苯三甲酸的主要生產企業,為聚酯樹脂、偏苯三酸三辛酯、絕緣材料等生產廠家提供優質產品。(王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