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答記者問時表示:“推動建立健全保險資金等權益投資長周期考核機制,促進其加大權益類投資力度”。這并非監管部門就這一問題首次發聲,去年,原銀保監會就曾提及相關內容。
之所以要推進長周期考核機制,是因為當下險資機構普遍實施的“短周期”考核機制存在諸多弊病。目前,以1年為周期考核,一方面,股票等權益投資會提升總投資收益率的波動性,為避免承受來自股東、客戶、市場聲譽等各方壓力,險資不愿意提升權益投資的占比;另一方面,短期業績考核和排名,不能驅動險資機構從所投資產的周期收益特征來配置資產,反而會使其過分關注短期收益,引發跟風投資及增加交易頻率的行為。
(資料圖片)
實際上,區別于公募基金、銀行理財等資金,險資的一大優勢是久期很長,行業平均負債久期超過10年,普通壽險負債久期甚至能超過50年。這為險資實施“長周期考核機制”創造了條件。此外,從險資實際投資收益率來看,其大比例配置的固收類資產收益率呈下行趨勢,有必要通過引入“長周期考核機制”,提升權益資產配置占比,以對沖整體收益率下行壓力。
基于上述分析,筆者以為,無論是出于險資自身長遠發展的目的,還是出于活躍資本市場的目的,都應推動險資機構在權益投資方面實施“長周期考核機制”。具體而言,應從四方面著手:
首先,要優化會計處理方式。今年上市險企已實施新會計準則,在新準則下,權益投資收益變化較此前更充分、及時地反映資本市場波動的影響,這“放大”了險資年度總投資收益率的波動性。此外,目前部分未上市險企仍沿用此前會計準則,并多將股票投資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若計入后者,可弱化年度投資收益波動性,但若所投股票下跌超過一定時間或一定幅度則須計提減值,因此也不能有效緩解配置權益資產的壓力。
整體來看,目前的會計處理方式會凸顯年度業績差異,不利于險資弱化“短周期”考核。實際上,監管部門也注意到了險資機構權益投資會計處理的問題。上述證監會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就提到:“推動研究優化保險資金權益投資會計處理”。
其次,要完善委托機制。當下險資的運作模式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自主投資,規模占比較??;二是委托投資,主要為委托關聯方投資,規模占比較大,近年來規模占比保持在70%左右。從這個角度來看,要建立長周期考核,委托方和受托方就要將長周期考核目標融入委托機制中,并在投資動機、預期目標、雙方權責等方面達成一致。這也要求雙方建立貫穿投前、投中、投后等中長期全流程的業績評價和考核體系。
當然,在注重長周期考核的同時,委托方不能完全忽視短期考核目標,原因是,如果只關注長期考核目標,一旦出現臨近長周期(3年或5年)考核節點,實際投資收益率與預期目標偏差太大或大幅虧損,就會形成無法挽回的局面。因此,在長周期考核時,也要對短期投資行為進行適度跟蹤和過程管控。
再者,要建立匹配長周期考核的配套機制。該機制應至少包含三部分:其一,延長對投資管理人考核周期。上述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也提到:“積極推動各類中長期資金樹立長期投資業績導向,全面建立三年以上的長周期考核機制”。其二,健全激勵機制,通過采用薪酬遞延發放、員工持股計劃等策略,實現險資管理機構與資金管理人員的長期投資目標趨同。其三,引入多元化考核指標,包括長期凈投資收益率、長期總投資收益率、長期財務投資收益率等指標,合理確定各類目標的評價權重,推動形成科學的長期評價體系。
最后,給予適當的監管支持。在償二代二期工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下,股票資產“消耗”的資本金高于債權類資產。險企若要長期、較高比例持有股票類資產,則必然要求其有較強的資本實力,以保證在較長期限內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而部分中小險企資本實力弱,根本無法長期持有,更無法實現長周期考核。因此,建議監管部門給予長期進行股票投資的險資機構合理的風險權重優惠。
總之,實行長周期考核是個系統工程,既需要多個監管部門協同發力,也需要參與險資運作的不同主體目標一致、共同努力。(蘇向杲)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