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深圳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中信證券在組織架構規范整改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情形,如下屬青島金石灝汭投資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產品、多項投資項目未通過個案申請審核。其次,中信證券為管理在建物業或進行專項投資設立的金石澤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實投資有限公司未清理完畢,且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資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跟投產品的出資超標及直接投資項目問題未解決。此外,中信證券未將直接持股35%的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納入子公司規范整改計劃。
深圳證監局指出,以上情形反映出中信證券合規意識薄弱,內控機制不完善。依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中信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應當根據相關制度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并于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記者 李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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