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間,銘普光磁(002902)披露公告稱,因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經廣東證監局調查,銘普光磁存在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顯示,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5799.14萬元。根據有關規定,公司應當在2021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預告,但遲至4月15日才發布業績預告公告,披露2021年凈利潤虧損4500萬至6000萬元,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銘普光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記者 馬換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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