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大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贛州大余縣公安局黃龍派出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結合轄區實際,積極探索“公安+多元融合”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新模式,推動建立“三方聯動調解小隊”工作機制,控源頭、聚合力、解民憂,矛盾糾紛調處更高效。
三方聯動:變“獨唱”為“合唱”
(資料圖片)
麻煩事、疙瘩事、家長里短極易激化,從而演變為矛盾糾紛,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為了更加快速、合理、有效調處矛盾糾紛,黃龍派出所聯合黃龍鎮綜治辦、各村村干部組建“三方聯動調解小隊”,在各村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吸納村里的網格員、小組長、法律顧問、退休老黨員、志愿者等協助配合參與調解工作。“三方聯動調解小隊”每月開展一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匯報會,做到“家底清”的同時,合力破解基層難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變“獨唱”為“合唱”。
派出所民警、鎮綜治辦干部、村干部將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矛盾苗頭,通過匯報會作簡短的交流;對于問題較為棘手,不能現場及時化解的,利用匯報會的契機進行充分討論研究,提出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再聯合上門調解矛盾糾紛。
源頭化解:變“被動”為“主動”
黃龍派出所牢固樹立“預防在先、源頭化解”的工作理念,結合入戶走訪、隱患排查、防范宣傳等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經濟糾紛、勞資糾紛、土地糾紛及婚姻家庭矛盾、鄰里糾紛。同時充分運用“三方聯調”機制,依托鎮村干部、一村一輔警等人頭熟、接地氣、威望高的優勢,在日常走訪工作中,及時發現和掌握“小糾紛”,排查“小隱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變“被動”為“主動”。
近日,黃龍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發現轄區的龔某和廖某兩人在田地里正在爭吵,經了解,廖某發現小河旁一荒地有竹筍,以為是無人管理之地,便挖了幾個竹筍回家,被龔某發現后,引發爭吵和拉扯。
了解事情的經過后,民警通過先前建立的“三方聯調”機制,同鎮村干部一起,走訪了解了二人平時的關系及這塊土地的歸屬情況,確定這塊土地為龔某所有。
“三方聯動調解小隊”成員一起到龔某家中協調解決此事,勸導二人鄰里之間要和氣,有問題時應心平氣和地溝通,廖某也不是有意為之,經三方共同調解,雙方解開了誤會,達成協議。
跟蹤回訪:化“干戈”為“玉帛”
為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和確保矛盾糾紛不再“反彈”,對已經調解成功的矛盾糾紛,“三方聯動調解小隊”結合日常工作,通過電話、微信或走訪回訪的形式,向當事人開展回訪工作,詳細了解雙方當事人對糾紛處理的滿意度,及時跟蹤掌握矛盾糾紛的發展事態,防止其擴大、惡化和轉移,有效避免了將“小糾紛、小矛盾”拖成“大問題、大隱患”。
黃龍鎮某村的鐘某與妻子龔某在回家的路上發生激烈爭吵,繼而引發拉扯。民警到達現場后,將正在爭吵的雙方勸開,經了解,鐘某患有疾病,不宜飲酒,當晚鐘某在朋友家小酌了幾杯,被妻子龔某發現后,便勸說丈夫不要飲酒,夫妻二人隨即爭執了起來。
了解清楚相關情況后,民警當即對其二人進行勸導開解,夫妻之間應相互包容、相互理解,龔某勸說丈夫不要飲酒也是關心丈夫的身體。經過3個小時耐心細致地勸說,夫妻倆和好如初,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會注意溝通的方式方法。
事后民警來到當地村委會,與“三方聯動調解小隊”其他成員溝通鐘某與龔某的矛盾糾紛后續情況,密切跟蹤調解后夫妻雙方的生活狀態,同時向當事人宣傳法治、安全、反詐等知識,增強群眾的法治意識。
“三方聯動調解小隊”成員發揮各自優勢,按照“事事有因果、時時有跟進、件件有穩控”的原則,共調處矛盾糾紛67起,其中走訪摸排中化解矛盾糾紛21起,調處率達97.01%,調處回訪率100%,有效控制了矛盾糾紛上行,基本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目標,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不斷提升。
來源:大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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