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淥水協同保護若干規定·草案》召開聽證會 觀熱點

    來源:株洲新聞網時間:2023-06-14 09:17:40


    (資料圖)

    湘贛共解淥水保護難題

    《株洲市淥水協同保護若干規定·草案》召開聽證會

    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成姣蘭)6月12日,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就《株洲市淥水協同保護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召開聽證會,收集各方意見建議。

    “十三五”期間,我市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淥水保護取得顯著成效,但淥水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主要表現為水質改善成效不穩固,水污染問題尚未解決,流域水生態保護有待加強,淥水流域協同治理機制建設不完備等。淥水流域包括我市醴陵、淥口、攸縣22個鄉鎮和江西萍鄉等地,區域協同保護至關重要。

    啟動立法程序以來,為提升立法質量,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先后召開省內調研和研討會議27次,開展問卷調查,進行實地體驗式調研,外出四川、湖北等地考察,召開株洲、萍鄉跨省調研,并引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專業團隊協助指導。《若干規定》突出“協同保護,保證水量、優化水質和推動湘贛邊區域協調發展”為目的,聚焦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問題及規劃協調、區域協同問題,涉及建立株洲、萍鄉淥水協同保護聯席會議制度、聯合河長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與告知制度、實行應急聯動及執法聯動等16個方面的內容。

    聽證會上,來自各行各業的25位聽證代表就《若干意見》中的條款提出了意見、建議。如何讓協同保護更切實可行,成為不少聽證代表關心的問題。

    “規定不同于制度與條例,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代表、市水務集團水質監測中心主任易衛紅建議,進一步優化條文結構,突出協同機制和具體協同操作,讓《若干規定》更好實施。

    在湖南湘東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松梅看來,除《若干意見》中提到的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外,還應建立執法共享機制和管理共享機制,并增加對協同保護未落實情況的法律責任相關條款。

    此外,聽證代表何秋云、歐聲悠等人提出,要加強基層執法和支流監控,夯實淥水保護的末端環節。

    面對聽證代表們的建議,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株洲將認真研究、修改相關意見,并遞交跨省起草工作專班會議進行分析,采納合理意見,讓《若干意見》更切合實際,更有利于操作,促進株洲萍鄉兩地淥水協同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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