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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網訊,北京住建委發布關于對《關于加強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其中提出,已購共有產權住房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未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購房家庭因家庭成員(指直系親屬)患大病等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確需轉讓房屋產權份額的,產權人應當向房屋原分配區住房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由共同簽約的代持機構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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