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南春前董事長喬天明被判5年,罰金4億元

    來源:商業新知網時間:2023-06-02 09:22:55


    (資料圖片)

    近日,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喬天明涉嫌刑事案件被強制執行,執行標的金額高達18.6357億元。據了解,喬天明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億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億元;私分的國有資產及其相應收益予以追繳,返還四川省綿竹市人民政府。

    審理查明,2001年1月4日,喬天明經綿竹市人民政府任命為劍南春董事長。2003年劍南春改制,喬天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2006年至2012年期間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38萬元。改制期間,被告人喬天明伙同他人,通過偽造財務資料等方式隱匿國有資產2.635736億元歸改制后的劍南春所有。

    劍南春作為中國名酒之一,由于喬天明的違法行為,劍南春的形象受到了一定的影響。據德陽市工商聯發布的《2022年德陽市非公企業50強名單》顯示,2022年劍南春營收154.2億元;另據《2021四川民營企業100強入門企業名單》,劍南春集團2021年營收111.81億元。 現在的劍南春董事長為喬天明之子喬愚。喬天明之子喬愚接替了父親喬天明擔任劍南春董事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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