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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5月24日,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因發布虛假廣告被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2月14日,執法人員依據舉報線索瀏覽當事人上述網站,發現其通過上述網站為其銷售的MacbookAir產品發布廣告,廣告使用了“8核中央處理器干活夠爽快,用電省得狠。”“M1芯片擁有我們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處理器。”等內容,并在頁面右上角有“<廣告>”字樣。
經調查,上述頁面為當事人為所售的MacbookAir筆記本發布的商業廣告。MacbookAir筆記本搭載的M1芯片配備8核中央處理器,包括四個高性能核心和四個高效能核心。2021年10月,蘋果公司推出了配備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Pro。M1Pro和M1Max芯片搭載的是由8顆高性能核心和2顆高效率核心組成的全新10核中央處理器,運行速度相比M1提升最高可達70%。
綜上,案發時M1芯片配備的中央處理器并非為蘋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你單位在配備M1芯片的MacbookAir和配備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Pro同時銷售的情況下,在MacbookAir產品廣告中宣稱其搭載的M1芯片“擁有我們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處理器?!眱热菖c事實不符。上述廣告內容由當事人自行編輯制作及上傳發布,廣告費用無法核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停止發布上述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0萬元。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編輯:趙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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