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報全媒體記者/成姣蘭
通訊員/賴國清
5月25日,《株洲光明重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關聯公司重整計劃》獲淥口區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進去實施階段。
(相關資料圖)
破產不停產,生產經營好轉
株洲光明重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明重機”)屬于重型裝備制造企業,主要生產盾構機盾體、盾構機刀盤等大型基建設備,是高鐵、地鐵、高速公路隧道等工程施工不可替代的配套生產供應商。
2018年,光明重機資金鏈斷裂,生產經營陷入困境,并引發債務危機,于是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進入破產程序后,淥口區人民法院出于產業布局、公司運營、社會穩定考慮,裁定同意將光明重機及關聯公司從破產清算轉為破產重整。并在市中院的指導下,提出“破產不停產”工作思路。重整期間,光明重機各項經營指標大幅增長,生產經營狀況明顯好轉,增強了債權人支持光明重機重整的信心。
嵌入“信托計劃”
保留發展信心
光明重機等四家關聯公司實質合并破產重整案涉及資產1.9億余元,負債4.6億余元,涉及多種類型債權人280余戶,權益交織沖突,資債嚴重失衡。
如按常規方法安排償債,重整計劃殊難通過,若光明重機破產清算,普通債權的清償率將在5%以下。
為確保重整計劃草案能夠獲得通過,有效保留產業結構,管理人在重整計劃草案中多維度設計償債安排,通過綜合運用留債清償、分段比例清償、小額債權全額清償等方式,普通債權清償率從5%以下提高至44%。
重整期間,為有效解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危機,為留債債權人提供增信保障,為后續投資引進有效隔離風險,管理人與淥口區政府、法院共同洽商創新性引入“信托計劃”并獲得各方高度認可,出資人重燃企業發展信心。
光明中機重整為湖南省內首次采用嵌入“信托計劃”作為償債方式的破產重整案例,是破產審判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一次重要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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