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是您來管我這個事,我就不爭了!”前不久,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漢薛鎮南景村村民潘老漢因為耕地種多種少的問題與本村另一戶居民產生矛盾。萬榮縣人民法院漢薛法庭負責人張鵬偉聽說這個事情后,就讓法庭的專職調解員王泉水前往調解。潘老漢與王泉水都是退伍軍人,王泉水見到潘老漢剛說明來意,對方就立馬表態不爭了。這件糾紛在王泉水的調解下,最終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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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是維權的最佳途徑,和解是止紛的最佳境界。最近幾年,運城市兩級法院積極主動作為,將司法服務觸角延伸到基層,延伸到田間地頭,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人民法庭作為人民法院的基層派出機構,理應成為法院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工作的“前哨站”。那么,人民法庭在這方面是如何作為的?記者日前來到萬榮縣人民法院漢薛法庭和榮河法庭采訪。
選員設“點”品牌調解
漢薛法庭是萬榮縣人民法院精心打造的“楓橋式人民法庭”試點。要調解矛盾,先要有群眾信服的調解員。本著這樣的理念,漢薛法庭多方打聽、積極聯系,把當地德高望重、為人正派、見多識廣,大家都尊稱為“王老師”的退伍軍人王泉水挖來,打造了“王老師調解工作室”。法庭管轄的皇甫鄉、漢薛鎮、萬泉鄉范圍內,誰家有糾紛解決不了來到漢薛法庭,同意調解的都會和王老師打上交道。
“調解是雙方的事情,你愿意退一步,對方也滿意,這事才算調解成了。”提起調解,今年70歲的王泉水經驗非常豐富,也有一套自己的辦法。“調解要先找到突破口,對理智的人和性格偏激的人要有不同的調解方法。”“調解要講理也要講情。”早年,王泉水退伍后因為工作關系曾走南闖北討要工程款,能跟各式各樣的人打交道是王泉水在實踐中磨煉出的本領,也成為開展調解工作的源頭活水。
前不久,漢薛鎮有一件遺產繼承糾紛怎么也調不成。因為當事人娘家家底豐厚,娘家父親去世后,女兒提出要繼承部分家產,可娘家弟弟和弟媳堅決不同意。因為這個事情,姐姐、姐夫和弟弟一家鬧得非常不愉快。“法律規定,兒子女兒依法平等贍養父母、繼承遺產。按理說,這家姑娘的要求不過分,可在農村,女兒一般不承擔養老送終的主要責任,因此也很少有分家產一說。要調解這個事,就不能只講法。”于是,王泉水便兩邊說和,頻繁調解,講親情與家庭和睦的重要性,講農村的風土人情,最終姐弟兩家冰釋前嫌,重歸于好。
在漢薛法庭的示范帶動下,榮河法庭成立“老李解紛工作室”、通化法庭成立“蔡世明調解工作室”、賈村法庭成立“老張調解室”。人民法庭也不斷健全業務指導機制,定期召開例會,通過庭審觀摩、個案分析等方式,提高調解員工作水平,打響調解員品牌,促進調解工作不斷走向規范化與法治化。品牌調解室的專職調解員在化解矛盾糾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萬榮縣解決基層矛盾糾紛不可小覷的一種法治力量。
由“點”及“線”聯調解紛
如果說品牌調解室是矛盾糾紛消化調解的一個“點”,那么由漢薛法庭創建在萬榮縣各法庭實施的“網格排解+人民調解+部門聯解+法庭調解”四級聯調解紛機制,就是矛盾糾紛消化調解的一條“線”,可以聚合多方力量,協調聯動,快速解紛。
2022年,漢薛法庭接到了一起藥材糾紛案。一方因沒有書面協議,難以要回6萬元投資款;另一方眼看藥材市場見天跌價,急于出售減少損失,卻被阻攔……如何平衡雙方利益,解開雙方心結,成為案件承辦法官張鵬偉的心頭事。事情是這樣的:原告稱與被告父親投資12萬元合伙收購丹參藥材,300多袋藥材收入庫中還未售出,被告父親卻意外身亡。原告要求被告返還6萬元投資款,被告以原告無書面協議為由拒絕返還,雙方爭執不下,多次發生沖突。漢薛法庭受理該案后,張鵬偉在訴前調解的基礎上,認真研判案由定性,分析證據,走訪左鄰右舍了解情況,確定原告與被告父親確有投資合作事實。為了穩定矛盾雙方情緒,快速解決糾紛,降低矛盾雙方時間成本及經濟損失,漢薛法庭快速啟動聯動機制,聯合當地派出所民警、鄉賢,將調處分兩步并行,由被告先處理藥材,留存原告主張相當的藥材數量,鄉賢為當事人擔保。經過鄉賢和法庭法官、派出所民警的悉心調解,雙方握手言和,在法庭當場出具調解書,并簽字生效。
及時調解、快速解紛不僅可以節約司法資源,維護社會穩定,也能阻止矛盾惡化,最大限度減輕矛盾雙方損失。前幾日,榮河法庭也調解了一起民事糾紛。“如果他們早一些調解,就不會因為十幾元的電費走到賠償幾千元這一步。”榮河法庭調解員薛世民感慨道。榮河鎮農井村一村民潘某與機井管理員因電費金額對不上發生爭執,兩人互不相讓,沖動之下扭打在一起。接到報警后,萬榮縣公安局榮河派出所快速出警,并作出處罰決定。在扭打中受傷的機井管理員住院后,向榮河法庭提起訴訟,要求潘某賠償醫藥費及各項損失共1萬余元。經過調解員薛世民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潘某賠償機井管理員4000余元,案結事了。
在四級聯調解紛機制的基礎上,各人民法庭還分別與各自轄區的派出所、司法所、婦聯、企業、學校、村調委會等建立了“1+N”快速聯動機制,有效實現信息互通,做到及時排查糾紛,及時研究方案,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2022年,四個法庭利用四級聯調解紛機制快速調解案件180件。其中,網格排解案件60件、人民調解案件100件、聯動調解案件20件,有效化解了矛盾。
教育一“片”巡回解紛
“本以為要走十幾里路到法庭才能開庭,沒想到法庭把庭審搬到了我們家門口,真是方便了不少。”巡回法庭審理調解后,案件當事人秦某感慨道。
2020年被告東文村的秦某從原告陳某等8人處收購蘋果,承諾年底支付貨款并出具借條。后來秦某將蘋果全部出售給第三人張某,張某一直沒有給付蘋果貨款。陳某等8人多次向秦某討要果款,秦某均以第三人未付果款為由拒絕給付。無奈下,去年夏天,陳某等人分別將秦某訴至漢薛法庭。考慮到果業是當地的重要經濟作物,此類案件易發多發,且東文村位于稷王山腳下,境內溝壑縱橫,路險難走,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充分發揮巡回法庭以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傳作用,張鵬偉決定在法院設立的巡回審判點東文村村委會開展一次巡回審判。經過3個小時的審理、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8起矛盾極易激化的案件一朝化解,案件圓滿解決。
考慮到漢薛法庭轄區內地廣人稀且區域分散,為了定期開展巡回審判與司法服務,將司法服務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漢薛法庭率先在轄區內的每個鄉鎮選定3個行政村設立巡回解紛工作站。目前,轄區內的9個法官巡回解紛工作站均已入駐村矛調中心。除了在行政村設立巡回解紛工作站,各人民法庭還依據各自轄區特色,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巡回法庭。賈村法庭在萬榮縣蘋果主題公園掛牌設立了賈村果業巡回法庭,通化法庭設立了人身損害賠償巡回法庭,榮河法庭設立了企業巡回法庭,各人民法庭以當地易發多發的案件作為普法教育“活教材”,以案釋法,從源頭減少類案發生。
背上國徽,拿著橫幅,攜帶“企業巡回審判法庭”的牌子……近日,榮河法庭將巡回審判法庭搬到企業,就地化解了一樁標的額66萬元的矛盾糾紛。據悉,2018年至2021年10月,被告杜某多次從原告處購買減水劑產品,經雙方結算,杜某出具了66萬元的收貨單據一張,此后原告多次催要款項未果。榮河法庭負責人、案件承辦法官楊曉東收到案子后,及時了解情況,快速明晰案情,考慮到案件金額大且具有普法教育意義,楊曉東帶領法庭審理團隊來到該公司現場開庭,經過耐心調解和釋法說理,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
解紛站點及重點領域巡回審判法庭的建立,構建起以人民法庭為主、巡回審判為輔的鄉村司法服務模式,不僅讓固定的法庭流動起來,還聚焦當地特點,重點關注當地易發多發案件,提前預案,集中處理,做到源頭化解矛盾,源頭預防糾紛。
法治安邦,民生所盼。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的最前線,也是落實司法便民政策、推進基層治理的最前沿。萬榮縣人民法院積極創新探索構建“楓橋式人民法庭”,持續優化基層法庭建設,不斷創新司法服務體系,打造調解品牌、搭建聯調解紛、精耕重點領域,以小法庭打開司法便民大窗口,以多舉措開創司法為民新局面,擦亮了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源頭解紛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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