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的江湖臉譜_天天快播

    來源:株洲新聞網時間:2023-05-23 09:23:26

    被告侵權的時光里·悅華酒店。 記者/俞強年 翻拍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涉嫌侵權的“小黃鴨”包包。 記者/俞強年 攝

    涉嫌侵權的紅酒。記者/俞強年 攝

    株洲日報全媒體記者/俞強年

    繼本報先后報道花店因宣傳圖片被起訴、無冷食類銷售資質的餐飲店因“拍黃瓜”被舉報事件后,其他行業的經營戶紛紛向記者反映,遭遇了類似的情況。

    連日來,記者走訪多個行業,采訪了解到各式各樣的“職業打假”情況。

    案例1

    酒店行業 因“悅華”字樣被判2萬元

    蘆淞區蘆淞路,一家酒店名稱因含有“悅華”字樣,被告侵權。

    5月12日,記者來到蘆淞路371號位置看到,時光里·悅華酒店名稱里的“悅華”字樣已被刪除,已更名為時光里酒店。

    “原告遠在福建廈門。我們酒店的名稱也是在蘆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的,合法合規。”該酒店老板羅先生一臉茫然地說。

    2020年10月,羅先生在當地監管部門的審核批準下,成功注冊株洲時光里·悅華酒店,并辦理了經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安全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如果涉嫌侵權,那當時怎么能注冊得了?這事發生后,我們生怕再一會冒出來個人告我‘時光里’字樣侵權,又一會冒出個人告我‘酒店’字樣侵權?!绷_先生說。

    說起時光里·悅華酒店名稱的來歷,羅先生創辦了時光里酒店管理公司,旗下有三家酒店。起初,這家酒店名叫“悅華商務賓館”,他是從前老板那里接手經營的?!耙驗橹暗木频昀镉胁簧偃顺渲盗藭T,為了保障原有會員的權益,我們接手酒店后就保留了‘悅華’字樣,更名為‘時光里·悅華酒店’?!?/p>

    時至今日,在國家商標局知識產權官網,輸入“時光里·悅華酒店”查詢注冊商標,也可以注冊?!拔覀兪切」?,當時也只是在本地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總之,不管是本地還是在國家商標局知識產權官網上來說,我們都沒有構成侵權?!绷_先生說。

    起訴人是廈門建發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酒店、餐飲、旅游等業務,其中“悅華”品牌為該公司的酒店業務品牌。對方先向天元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羅先生賠償20萬元,同時多次私下聯系羅先生協商私了,協商價格從剛開始的10萬元下調至8萬元,后又降至5萬元,但羅先生并未妥協。

    直至雙方“對簿公堂”。最終,法院支持對方部分訴求,判決羅先生構成侵權,賠款2萬元,“法院判決后,對方的律師三番五次催我付錢,我要求對方開公司發票,進行‘公對公’轉賬,但該律師表示不能提供發票,只能轉給委托律師個人?!?/p>

    “我們對判決不服,而且為什么不能公對公轉賬和提供發票?”羅先生表示,原告在全國很多城市都有類似的案件。邵陽市一家“華悅假日酒店”同樣因“悅”“華”兩字遭對方起訴,但當地法院未支持對方所謂的“維權”,最后對方無奈撤訴。

    案例2

    服飾行業 “小黃鴨”飾品被索賠上百倍

    淥口區淥口鎮津口西路,一家售賣兒童服飾的店子兩年前遭遇了“職業打假”。

    劉女士的店子于2018年開張。為了讓店內的兩個模特道具身上的服飾看起來更吸引人,她于2019年9月從蘆淞區南大門市場買了一些飾品做點綴,其中兩個是帶有“小黃鴨”標識的挎包。

    “當時有個30多歲的女子逛店,沒有選購兒童服飾,卻相中了佩戴在模特身上的小挎包,并再三請求。我也不好意思拒絕,也想著對方日后多光顧我的生意,最后就以30元的價格賣給了她?!眲⑴炕貞浾f。

    兩年后,劉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起訴她售賣的小黃鴨包包構成侵權。起初,劉女士以為對方是詐騙,沒有理睬。直到一段時間后,接到來自荷塘區人民法院的起訴傳票。

    起訴書中,對方要求劉女士賠償3萬元,這才讓劉女士感到事情的嚴重性?!拔业倪M貨價是20多元,賣給對方是30元,僅賺了幾元,卻要承受上百倍的罰款?!眲⑴繗鈶嵉卣f。

    在法庭應訴當天,劉女士遇到4個同樣經歷的個體戶,有的來自攸縣,有的來自茶陵。法官建議他們與對方進行庭外調解。

    “我們四人都覺得不可接受。第一是我們沒有故意侵權的意識,也是從正規渠道進貨,如果涉嫌侵權那也應起訴生產廠家,不應該起訴我們。第二,圖片中盡管有小黃鴨的圖案,但跟對方提供的小黃鴨在圖形和字母上有明顯的區別。所以,我們四人準備共同請律師維權。”劉女士說。

    但是,四人的想法遭到來自法院的勸告?!澳俏环ü僬f我們已經構成侵權,讓我們自己去告生產廠家。還跟我們說,有個老太太買了包衛生巾,原本要賠三五萬元,但考慮到老太太不懂法,最后也判了5000元。聽法官這么一說,我們頓時感到即使繼續申訴也沒有勝算的可能,最后選擇了庭外調解。”

    劉女士稱,他們每人向原告支付了3000元的賠款。對方還與他們簽訂了保密協議,稱“調解不能告知任何第三方?!?/p>

    “打官司的成本很大,我們都是做小本生意,沒有那么多的時間和精力耗下去,最終選擇了妥協。”劉女士說,后來聽說很多做服飾生意的人遇到這樣的事,希望用自己的經歷提醒其他人避免“踩雷”,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及時提醒小店子提前預防侵權的事發生,保護每個人的權益。

    案例3

    煙酒行業 百家店鋪因紅酒品牌侵權被賠償

    市民羅先生在淥口區伏波大道附近,開了個70平方米的“兄弟商店卷煙零售放心店”,至今已經營16年。平日里,夫妻倆輪班打理,勉強維持一家生計。前不久,他的店子遇到了“職業打假”。

    去年8月,羅先生的妻子李女士跟往常一樣經營店子。一天,店里來了個顧客,李女士便上前招呼,得知對方需要購買紅酒時,就將店里僅有的兩瓶紅酒推薦給對方。對方仔細打量一番,購買了一瓶。

    “店里只有兩瓶酒,當初也是朋友過節送來的。家人都不喝酒,索性就將兩瓶酒賣了。價格也不貴,50元一瓶。”讓羅先生始料未及的是,三個月后,這名顧客一紙將他起訴到天元區人民法院。

    原告是長沙市荔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對方稱,從羅先生店子里購買了一瓶外包裝標有“經典長城干紅1994”等字樣的商品,與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長城、華夏系列葡萄酒品牌注冊商標相同(或高度近似),涉嫌侵權。

    “隨著‘長城’‘華夏’品牌影響力不斷提升,國內市場上出現了大量假冒、仿冒的侵權葡萄酒。這些侵權酒在包裝和標識設計上高度模仿長城、華夏正品,誤導消費者以為其是長城、華夏系列產品。這些侵權酒質量低劣,成本低廉、利潤巨大,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對方的律師稱。

    與羅先生店子相隔不遠的另一家商店鑫旺超市,老板陳先生夫妻開了20年,因為物品好、價格便宜,收獲了很多回頭客。同樣在去年8月,兩個面生的顧客走進店里,挑選了一些商品,其中買走了一瓶紅酒,并拍照取證后將陳先生起訴到法院。

    “對方律師說這事私下解決只有5000元,到法院判決要出1萬元。還說,如果鬧到法院對我們店子的形象名譽不好,再三要求私下協商解決?!标愊壬硎?,自己不懂法律,也很在乎自家店的形象名譽,最終選擇庭外調解。

    “我們只是小本生意。產品那個好與不好也是消費者說了算,消費者當然喜歡物美價廉的東西。再說,這個侵權的事應該去找生產廠家,源頭不關注,讓我們老百姓承擔這樣的后果,實在說不過去。”陳先生說。

    記者拿到的一份長沙市荔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起訴紅酒品牌侵權的名單,里面有24個店子是我市的商超。其中一位當事人表示,“這事早兩年就發生了,有上百家商店遇到這事。希望相關部門能及時給予提醒和指導,制定哪個構成侵權,哪個沒有侵權的‘黑白清單’?!?/p>

    案例4 其他行業

    職業打假人只盯經銷商不起訴生產商

    記者走訪多個行業了解到,近兩三年來,發生在各行業里的“職業打假”屢見不鮮。

    在五金機電行業,很多店子因售賣一款“人民”型號品牌的水泵被侵權。林女士夫婦從事水泵生意已近30年。2022年,她接到一家來自上海公司的起訴書,稱她售賣的“人民”標識的水泵為侵權產品,要求賠償2萬元。

    “起訴我的公司是我的合作商,之前一直在這家公司進貨,但后期顧客反映質量沒有以前好,然后我們就選擇了另一家標有同品牌的公司,當時也只進了5臺產品試賣。結果,前者購買了后者的一臺產品,便以侵權名義要求我賠償。”林女士說。

    協商過程中,該公司表示如果林女士繼續購買該產品將撤銷起訴,而且要一次性購買5萬元的貨品。林女士同意對方的方案,但附加了一條,該產品在本地市場上的代理權由她負責,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最后,林女士向對方支付了2萬元的現金。

    相比林女士,其他人并未選擇私下協商解決,而是走司法程序,最終法院認定他們侵權,賠償了5000元的賠償?!拔业昀镆脖容^忙,也沒有那么多時間處理這事,最后選擇了破財消災?!绷峙空f。

    在餐飲行業,很多店子因售賣樟樹港辣椒被起訴。劉先生和朋友在我市開了家小麻雀店餐飲店,目前已有8家連鎖店。這些年,樟樹港辣椒被很多人知曉。為了讓株洲市民吃到樟樹港辣椒,劉先生就委托人找到貨源,高價進了樟樹港辣椒,并作為店里的招牌菜。

    “我們是從長沙進貨。發貨的人來自岳陽市湘陰縣樟樹鎮,稱辣椒產自樟樹鎮。因為進價高,平價售賣,所以這道菜并不賺錢。”劉先生說:“對方要求我在菜單里不能出現樟樹港辣椒的字樣,那我高價買樟樹港辣椒卻不能打這個品牌,為什么要買它呢?”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還有不少店鋪遇到各式各樣的“職業打假”。比如,有的商店售賣紅牛,被對方以“紅牛屬于保健品,而銷售保健食品需要許可證為由”進行舉報和起訴;有的蛋糕店,因在蛋糕里放置了奧特曼模型被投訴侵權,等等。

    “這些職業打假人都是盯著店鋪起訴,很少聽到起訴生產商。如果說商品是侵權的,那么我們也是受害人,為何這樣的責任由我們來承擔?那要么是生產產品的大企業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可以打贏這場官司,對方只好盯著我們小店鋪不懂法又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趁機而入;要么就是這些所謂的維權人也是‘養魚維權’,不管產魚的塘,只對賣魚的‘割韭菜’?!睆氖戮频旯芾淼膹埮空J為。

    【記者手記】

    “職業打假”熱背后的冷思考

    本報刊發《維權與牟利的邊界在哪里》系列報道后,引起社會很大反響,吸引眾多主流媒體跟蹤報道。

    這一事情之所以成為熱點,一方面是其影響涉及各行各業,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是公眾期待能夠厘清正常維權與以維權幌子牟利的界限,讓每個群體都能步入合法、誠信、健康、有序的運行軌道上。

    客觀來說,職業打假對知識產權保護、市場合規經營、公眾維權意識提升方面起到促進作用。但因職業打假行為本身的逐利性質,且低投入、高回報的收益,讓不少人趨之若鶩,其中不乏有人采取“釣魚式打假”“知假打假”等手段收集所謂的“證據”,破壞了市場秩序、誠信經營的準則,浪費了司法、行政等公共資源。

    從報道的各類“職業打假”看,有一個現象值得深思:有的商鋪在行政部門合法合規辦理手續但不被司法部門認可,有的經營戶從正規渠道采購的產品涉嫌侵權,但被起訴的多數是經營戶而非生產商。這讓公眾覺得不符合常理,也未能從源頭制止“侵權”行為。經營者并無危害社會的主觀動機,也沒有對公眾造成實質性的客觀損害,這個群體自身卻成為牟利性維權的受害者。

    總之,建設一個安全健康的消費市場,營造一個好的營商環境,需從多個層面入手,要規范引導職業打假人的行為,對“過度維權”加以限制,把更多的司法、行政資源騰出來,用于推動更多民生公共利益的事項上來;既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也要守住法律維護公平正義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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