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相關資料圖)
健全勞動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摘自黨的二十大報告
【事】
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何春林 通訊員/劉士心) “面對新形式,新要求,我們要不斷充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近日,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培訓班開班,來自各縣市區的50名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進行了兩天的業務學習與探討交流。
“謝謝你們調解,終于可以拿回自己的錢了。”4月27日上午,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內,市民袁生(化名)緊緊握著仲裁員楊望雄的手,不停地說著“謝謝”。袁生去年在蘆淞區某公司上班,對方拖欠了他1萬余元的績效工資。于是,袁生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績效工資與補償金。
經過前期溝通和現場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該公司承諾5月12日前,將12286.28元費用支付給袁生。
“最大限度把勞動人事爭議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市人社局局長潘慶說,勞動糾紛是目前社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之一。仲裁員要了解與掌握最新法律法規,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來,我市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努力將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市勞動關系和諧穩定。2022年,全市累計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2915件,涉及勞動者3415人,其中仲裁立案受理2048件,涉及勞動者2399人,涉案金額12570.64萬元,當期審結案件1989件(含上期末未結案件56件),結案率達94.53%,調解率達71.23%。全市108個鄉鎮街道及工業園區均設立了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立了11家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示范點。
【釋】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求,我有所為。
勞動者要求很樸實,能如期拿到自己的工資,并不想與“東家”對簿公堂。因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尤為重要。
新經濟形態催生了大量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疫情等原因導致經濟下行……這些都給新時代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與要求。
如何破解?
首先是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隊伍建設。調解員、仲裁員作為化解勞動人事爭議、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力量,必須主動擔當作為,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多元的訴求,運用新的方式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建立調解仲裁員職業保障機制,完善仲裁員、調解員分級分類培訓制度,開展仲裁員、調解員知識更新工程,提高調解仲裁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根據仲裁員品行、業務和理論水平、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等要素,對照評定標準,綜合評定仲裁員等級;仲裁員等級評定結果可以作為評先、獎勵、培訓、崗位調整、晉升考察等工作的依據或參考。
其次,多部門集聚聯動,形成強大合力。勞動者維權,往往涉及人社、司法、綜治、信訪、工會等多個部門。這就要求我們與時俱進,形成勞動爭議多元化工作機制。比如,多部門通過召開裁審銜接定期聯席會議,通過統一分析研判、數據共享會商、業務交流等方式,促進新時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