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資訊】你信嗎?日入二三百元,辦幾個固話就能“躺賺”?

    來源:株洲新聞網時間:2023-03-20 10:08:58

    【原標題】

    日入二三百元 辦幾個固定電話就能“躺賺”?

    兩男子犯“幫信罪”被判刑


    (資料圖)

    本報訊(株洲晚報融媒體記者/賀天鴻)“辦一些固定電話,再裝上我們的設備,每天給你300塊……”近日,荷塘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被告人彭某、肖某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被判刑1年1個月、1年,并處罰金。

    “工作室”成立一個月就遭查處

    去年7月,彭某在網上找工作時,偶然聯系到網絡詐騙嫌疑人(身份不詳)。對方聲稱自己愿意出資,只要彭某在我市裝幾十門固定電話,再開通網絡,并安裝上相應的設備,就可以每天獲利200-300元的“好處費”。面對“高額回報、穩賺不賠”的誘惑,彭某心動了。之后,彭某在網絡上線處介紹下認識了肖某,肖某將從上線處獲得的資金轉交給了彭某。

    隨后,彭某、肖某一起來到我市,彭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冊了一家工作室,并在石峰區租賃房屋當做工作室使用。另外,兩人用工作室的營業執照在某電信運營商株洲市分公司辦理了48門固定電話,開通網絡后,全部連接在上線提供的設備上。

    去年7月14日,上述固定電話被提供給網絡詐騙嫌疑人使用。7月26日,上述固定電話被客戶投訴用于詐騙,被運營商關停。但彭某向運營商提交了申請,再次開通。8月16日,彭某、肖某二人的工作室被依法查處。

    短短一個月涉案22起,金額高達350余萬元

    據統計,短短一個月的時間里上述固定電話就共計撥打4.7萬余次,涉及電信詐騙案件共計22起,涉案金額高達350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彭某、肖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本案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彭某、肖某是共同故意犯罪,兩人所起作用相當,不宜區分主從犯。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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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電話是否已被時代所拋棄?

    還有人在用固定電話?

    隨著時代的發展,信息技術也在不斷迭代。手機不但能解決通訊問題,還方便攜帶,另外手機還有豐富多彩的輔助功能。相比之下,固定電話的功能有局限性,它只能簡單地用于通訊,既不能玩游戲、上網,還只能固定在一個地方。那么如今的社會是否就已經沒有固定電話的立錐之地呢?

    “我家有一臺舊固定電話,但是我就沒用過幾次。”00后小王表示,他的記憶里沒有太多固定電話的影子,只記得自己讀小學之前,父母使用固定電話的頻率還比較高。后來,隨著家人都配備了手機,固定電話就被閑置了。

    “固定電話只不過是行將就木的舊時代產物罷了,我的通訊錄里面連個固定電話號碼都沒有。”小王說。

    但90后留學生小李卻表示和小王不一樣的看法。據小李介紹,他在歐洲留學時就注意到,許多歐洲發達國家仍保留大量的固定電話以及電話亭,而且人們對固定電話的認可度依舊很高。對此小李認為,這些國家要比我國用固定電話的時間要早很多,他們對固定電話有著濃厚的情懷,在生活中使用固定電話,已經成為一種習慣。

    “固定電話仍然是我生活、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平時我一般都只會給別人留固定電話號碼。因為在我的生命中,更多時間里是使用固定電話的。另外,我更愿意把手機看作個人私人的空間,而辦公室的固定電話則是我對外公開的空間。相信我們這一代很多人都和我一樣,但我們這一代人不是已退休,就是將要退休了。固定電話也會像我們一樣,終將退出這個社會。”60后即將退休的老李說。

    從20世紀初到當下,我國迅速從固定電話發展到5G智能手機,而且還擁有全球最多的5G基站。雖然固定電話的用戶量每況愈下,但固定電話對于企業和機關單位的作用還是十分重要的。筆者認為,目前將固定電話歸為“淘汰”還言之過早,但未來如果固定電話不能有所革新,難免會像“飛鴿傳書、電報”等通訊手段一樣,慢慢消失在歷史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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