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飛速發展,文化貿易也已踏上數字化之路。7月21日,商務部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商務部、中央宣傳部等2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大力發展數字文化貿易,激活創新發展新動能。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束玨婷表示,數字技術全面賦能文化產業,為文化貿易發展提供了新機遇,雖然我國數字文化貿易正處于發展起步階段,但依托我國規模龐大的數字經濟,未來將表現出較強的爆發力。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加速演進,數字技術全面賦能文化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為文化貿易發展提供了新機遇。”束玨婷表示。
為把握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新機遇,商務部等27部門聯合發布的《意見》中提出四項舉措,助力發展數字文化貿易。四項舉措涉及多個方面,在國家層面上,《意見》提出,要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發揮國內大市場和豐富文化資源優勢,加強數字文化內容建設,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開發。
“數字文化貿易是一個相對而言比較新的概念,因此,要推進其發展,需要做的準備是多方面的。”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表示,“除頂層設計外,還需有切實的舉措來激活創新動力。”
在此方面,《意見》中指出,要提升文化貿易數字化水平。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賦能文化產業和貿易全鏈條,帶動傳統行業數字化轉型,提升企業數字化運營能力。
《意見》同樣提到了技術層面的問題,指出要創新發展數字內容加工等業務。發揮綜合保稅區政策功能優勢,支持開展“兩頭在外”的數字內容加工業務,研究完善監管模式,鼓勵企業為境外生產的影視、動漫、游戲等提供洗印、譯制、配音、編輯、后期制作等服務。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與文化貿易均在飛速發展。在數字經濟上,數據顯示,2012-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從11萬億元增長到超45萬億元,數字經濟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
順應數字經濟趨勢,2019年我國提出提升貿易數字化水平,形成以數據驅動為核心、以平臺為支撐、以商產融合為主線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模式。
數字經濟與文化貿易均蘊藏了巨大的經濟潛力,為推動二者互促互進,我國數字文化貿易相關項目逐步落地。如2021年“浙江數字文化國際合作區”成功獲批,成為全國第一個數字文化貿易功能區,并形成近5萬分鐘的動漫數字內容年生產能力,出口原創動畫超1萬小時以上,出口覆蓋100多個國家和地區。
“目前我國數字文化貿易發展時間較短,可以說正處起步階段。”洪濤表示,“但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大,滲透到了內外貿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各項工作準備充分后,在文化貿易方面也將表現出較強的爆發力。”(記者 陶鳳 實習記者 冉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