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續費套路有多深?深圳擬立法防止“卷款”跑路

    來源:深圳商報時間:2022-05-16 16:36:20

    當下,消費者為享受更優質的服務通常需要開通APP會員,但時常掉入自動續費的“坑”,深圳將立法對自動續費套路出手。近日,市司法局官網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提出不得以默認勾選、強制捆綁、欺詐等手段強迫消費者開通自動續費服務。據悉,該條例也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計劃。

    為消費者提供簡便的退訂服務

    自動續費套路有多深?市民李小姐曾在某平臺上花費了12元開通會員,后來發現自己每個月都被扣除了20多元的會員費,“我當時沒有留意上面的自動續費條款就開了。”

    記者發現,不少APP通常采取“首月優惠”作為開通自動續費的誘惑,且會把此類服務放在比較靠前的位置,而單獨只買一個月的會員選項則比較少。在僅有連續包月、包季、包年的選項中,消費者通常選擇看似更優惠的包月服務。

    開通自動續費很容易,但要取消卻很“繞路”。很多消費者表示,取消自動續費的流程多且復雜,經常找不到退訂的入口。

    對此,《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要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變更自動續費的途徑和選項。同時提出,在消費者開通自動續費服務前,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告知自動續費服務內容、周期及扣費金額、時間、方式等事項;應當在服務周期屆滿前5日,以電話、短信、郵件等有效方式將自動續費服務內容、扣費金額等告知消費者,由消費者自主選擇;扣費時間不應早于下一個服務周期開始前48小時;不得以默認勾選、強制捆綁、欺詐等手段強迫消費者開通自動續費服務。

    多措并舉防止預付款后“卷款”跑路

    提前付錢買了健身課,上課沒幾天后健身房卻“卷款”跑路,針對這類預付式消費的常見問題,《征求意見稿》作了多項創新制度設計。

    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征求意見稿》對預付式消費設置冷靜期,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經營者可以扣除其為提供服務已經產生的合理費用;同時規定,經營者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提前30日發布告示,并以電話、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等有效方式告知消費者并退還預付款余額。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了不得以預收款方式提供服務或者為消費者辦理續約的幾種情形,包括核準注冊未滿6個月、列為失信執行人、申請注銷或者正在辦理注銷手續等。

    老人特定場景買保健品可7日無理由退貨

    《征求意見稿》專門設置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費者特殊保護機制。

    一是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賦予老年消費者在會議營銷、集中授課、健康講座等特定場景購買保健產品的7日無理由退貨權,規定養老服務經營者的義務,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標準引導,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是從凈化校園周邊的消費環境出發,嚴格禁止銷售妨礙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商品范圍以及抽獎促銷等銷售手法,更有效地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記者 陳小慧)

    關鍵詞: 深圳經濟特區 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自動續費 健身房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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