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深圳商報記者從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獲悉,經國家發改委同意,深圳市即將成為全國首個組織開展契約型基金“實名”投資企業商事登記試點的城市。
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證監局等部門正在加快制定相關落地細則,并依托福田、南山、前海等風投創投集聚區,儲備了首批參與“實名登記”的契約型私募股權基金。本周內便可開放登記,試點“開閘”在即。
2021年12月,國家發改委在相關文件中正式同意深圳市率先組織開展契約型基金商事登記試點,這是繼升級“雙Q”政策、建設“好人舉手平臺”后,深圳深入落實私募基金行業綜合改革試點的又一關鍵舉措,標志著首批清單“優化私募基金市場準入環境”改革事項的持續落地見效。
契約型基金區別于合伙制、公司制基金,具有募集范圍廣、運營方式靈活、運作成本較低、退出機制靈活、資金安全性高、稅收更加優惠等特點,是私募市場重要組成部分。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存續私募基金產品中,約65%為契約型基金,其中大多數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截至2021年末,深圳市430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行并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共計19354只,總規模2.27萬億元,其中契約型基金13130只,占比67.84%。在契約型基金中,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類基金產品共計849只,僅占所有契約型基金數量的6.47%;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類基金產品總規模1445.62億元,僅占18.16%。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契約型私募基金雖然數量多、資金量大,但因為缺乏獨立的法律主體地位,此前往往無法作為未上市/未掛牌公司的股東以及合伙企業合伙人進行工商登記,能參與一級市場股權投資的較少。而在此次深圳率先試點‘開閘’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運用‘非法人產品’的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合伙企業的,便能被允許以‘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或合伙企業名稱’的形式登記為被投資公司股東或合伙企業合伙人。”
該負責人指出,這意味著以后契約型私募基金有望擺脫“三類股東”的身份,更多參與到一級市場的股權投資中,也能在私募股權領域獲得更多青睞。本次試點有利于增加資本市場長線資金供給科技創新戰略,有效優化被投企業IPO或參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及并購重組的法律機制等。
業內人士表示,契約型私募基金商事登記試點落地,對于深圳市乃至全國風投創投行業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為全國私募創投領域的改革破冰提供“深圳智慧”,助推深圳國際風投創投中心建設。(記者 謝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