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記者 徐東坡)隨著科技創新成為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動力,作為創新生態的關鍵一環,創業投資進入迅猛發展期。2月24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對修訂出臺的《河南省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介紹解讀。
“《辦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目前我國首部對促進創業投資進行專門規范、引導的省級政府規章,從法治層面解決我省創投主體數量少、資金規模小、專業人才少、創投基金對科技創新貢獻不足和政府引導基金發展滯后等問題。”省司法廳高級法律專務梁增杰介紹。
創業投資特別是創業投資基金是我省構建一流創新生態的關鍵一環。2004年,我省出臺了《河南省促進創業投資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促進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鼓勵和規范創業投資活動,培育高成長性企業起到了積極作用。截至今年1月底,我省已擁有各類私募基金管理機構157家、管理基金412只,資金規模首次突破千億元,達到1040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98億元。其中,創業投資基金92只、基金規模286億元,培育引進了一批優秀本土創投和國內知名基金機構,支持培育30余家創新型企業上市、130余家企業新三板掛牌。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支安宇介紹,當前,創業投資進入迅猛發展期,深圳提出“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城市”,青島提出“打造全球創投風投中心城市”,打造載體吸引創投機構集聚,搶占創投資本“風口”。面對創投發展的大勢,我省也將創業投資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的關鍵抓手和完善科技創新產業化全周期服務鏈條、打造國家創新高地的重要舉措,并于去年年底出臺了《河南省促進天使風投創投基金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設立了150億元的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總規模50億元的生物醫藥新材料、數字經濟兩只政府基金。
新出臺的《辦法》主要從“主體、運作、環境、引導”四個方面,健全完善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的制度體系。確立了個人、企業和基金三類主體,結合創業投資的“募、投、管、退”幾個環節明確了各類創業投資的運作路徑,在項目對接、稅收服務、人才培養、產權保護等方面為創業投資打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在引導創業投資規范發展方面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了有針對性的防范。
省司法廳經濟生態立法處處長李大可介紹,《辦法》在不少方面作了創新。在資金來源上,鼓勵銀行資金、保險資金、證券資管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支持創業投資企業及其股東通過依法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和其他債務融資工具融資,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在創業投資運作上,《辦法》規定,只要是國家未禁止的,個人投資者均可以進行創業投資。在創業投資退出上,鼓勵設立以承接、受讓創業企業股權或者財產份額為目的的接力基金、并購基金,促進創業投資的市場化退出。
“值得重點介紹的是,《辦法》明確規定,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本省各級行政機關不得自行出臺限制創業投資主體及其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通過立法樹立了鮮明的導向,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支持我省創新創業創造發展。”梁增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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